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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仙女湖“7·13”较大燃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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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31620分许,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垱上山果园场农用房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8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省委副书记、省长叶建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珠峰,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史文斌等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搜寻,确认现场及周边没有被困和受伤人员;要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抓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防范事故,强化火灾及关联灾害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高温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3714日,省安委会对新余市政府下达《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赣安督〔202316号),对本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同日省安委办指派专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督导工作组,指导事故善后和调查处理。新余市、仙女湖区立即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718日,新余市政府依法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志坚为组长,市政府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总工会、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仙女湖区管委会派员参加的新余仙女湖7·13较大燃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了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询问、咨询专家、现场实验、检验检测、司法鉴定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划分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调查认定,新余仙女湖7·13燃爆事故是一起因非法生产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本次事故调查进行公示,调查报告详细内容见附件。

新余仙女湖“7·13”较大燃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