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订的背景
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管理方面规范性和管理力度存在不足,随着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有必要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管理办法,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我市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依据。
二、制订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江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三、任务目标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2024年1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4年9月13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印发了《江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都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故制定《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重大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的现实需要。
二是推动解决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在《办法》中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职责,明确预案编制、应用等过程的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明确基层应急预案管理标准,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推动解决我市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近年来,我市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取得重要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强化应急准备,对有力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如部分应急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动态管理不到位、应急演练质效不高、依案响应意识不强等问题,有必要对新体制下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备案、演练等各环节管理措施予以调整优化,为基层应急预案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四、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类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修订等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五、主要特点
《办法》共28条,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公众原则、管理职责和信息化要求。二是明确应急预案分类,对不同层级、不同种类应急预案的内容要素框架及侧重点提出要求。三是明确应急预案编制计划、编制要求、编制程序。四是明确应急预案审核内容、衔接协调要求、审批发布、备案等。五是建立演练评估制度,对演练制度、频次、方式、评估指导等提出要求。六是明确应急预案培训、宣传。七是明确解释主体、生效时间。主要特色:《办法》相较于省里的管理办法,作出了多项补充:一是强化市、县(区)级预案管理。第六条、第十三条对市、县(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的内容编制管理主体、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作出明确。第二十五条提出各有关部门应当指导帮助基层编制简明实用的应急预案。二是强化预案编制培训管理。第十六条对重大活动保障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作出要求,对街道办等派驻机构应急预案的审批印发等流程提出明确要求。第二十五条对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强化应急演练管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进一步明确各类单位应急演练频次。对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和事前公示作出规定。第二十三条列出演练评估的主要内容,指导各级开展演练评估工作,鼓励演练组织单位安排专业评估人员现场全流程参与演练,开展演练评估。
政策解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0790-644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