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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2025年市防办汛期值班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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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

《2025年市防办汛期值班工作

机制》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新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2025年市防办汛期值班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3月26


新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确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实体化正常运行,现参考往年做法,并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防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为市防指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市防指日常工作。市防办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2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分别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其他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县级领导兼任。

市防办主要由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科、办公室、救灾减灾科、矿山安全监管科、综合协调法规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科6个科室组成,市应急救援中心、市应急指挥中心等2个事业单位为支撑。总体工作由防汛抗旱科牵头,有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局直属事业单位支撑,共同承担办公室具体工作任务。

二、领导及分工

主任:夏侯云,负责市防办全面工作。

常务副主任:袁丁,协助主任负责市防办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办公室、防汛抗旱科、市应急救援中心相关防汛抗旱职能的落实。应急响应期间对接市防指应急工作组中的指挥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督查检查组。

常务副主任:黄正君,协助主任负责督促指导市水利局相关防汛抗旱职能的落实。应急响应期间对接市防指应急工作组中的监测调度组、专家指导组。

副主任:丁强,协助主任负责督促指导市应急指挥中心、矿山安全监管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科相关防汛抗旱职能的落实。应急响应期间对接市防指应急工作组中的专家指导组综合保障组。

副主任:张四根,协助主任负责督促指导综合协调法规科相关防汛抗旱职能的落实。

副主任:张小明,协助主任负责督促指导救灾减灾科相关防汛抗旱职能的落实。应急响应期间对接市防指应急工作组中的灾评救助组。

副主任:喻秀平,协助主任负责市应急救援中心相关防汛抗旱职能的落实应急响应期间对接市防指应急工作组中的抢险救援组。

三、办公室组成及职责分工

按照市应急管理局“三定”方案,结合市防指日常工作任务和启动应急响应后科室工作与应急工作组基本相对应原则,市防办具体由6个科室和2个局直属单位组成,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防汛抗旱科

负责防汛抗旱工作机制的建立、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负责指导、督促或组织水工程度汛方案、在建涉河工程统计及度汛方案;牵头组织落实市防指决策部署,提出防汛抗旱工作决策部署建议;组织防汛抗旱会商研判,对市防办防汛抗旱值班进行指导。指导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风险隐患排查,负责组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物资装备计划、储备、管理及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对接参与市防指应急工作组中的指挥协调组。

(二)局办公室

统筹指导防汛抗旱应急救援与社会力量建设,归口办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调动事宜,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职能科室组织市级防汛抗旱综合性演练。指导防汛抗旱专项经费安排使用和绩效评价。协调组织有关防汛抗旱新闻发布会,指导职能科室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宣传报道和教育培训工作。常态情况下,负责防汛值守物资生活保障、防汛抗旱督导检查车辆保障、市防指各类会议后勤保障。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应急工作组办公环境保障,负责防指下派各类工作组工作、生活、出行保障,负责落实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经费。

应急响应期间,对接参与市防指应急工作组中的宣传报道组、抢险救援组、督查检查组、综合保障组。

(三)救灾减灾科

负责中长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指导协助地方开展洪涝灾情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组织指导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协调灾害现场生活必须品供应,指导受灾群众紧急安置的基本生活保障。做好日常水旱灾情统计与报送、水旱灾情调查评估有关技术服务等工作。协助地方开展洪涝灾情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县(区)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准备,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应急响应期间,对接参与市防指应急工作组中的指挥协调组、监测调度组、专家指导组、灾评救助组。

(四)矿山安全监管科

负责督促全市矿山企业落实所属尾矿库汛期安全防范措施。

应急响应期间,对接参与市防指应急工作组中的专家指导组。

(五)综合协调法规科

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抓好防汛安全工作。负责组织起草防汛抗旱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监督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六)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科

负责应急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协调服务工作,监督指导工贸行业企业抓好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应急响应期间,对接参与市防指应急工作组中的专家指导组。

(七)市应急救援中心

负责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建设,指导全市县区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乡镇半专业和村应急扑火队建设,组织协调全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参与抗洪抢险救灾。

应急响应期间,对接参与市防指应急工作组中的抢险救援组。

(八)市应急指挥中心

会同局办公室、防汛抗旱科等组织防汛抗旱值班;及时传达转发洪旱灾害、山洪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负责通过应急指挥系统报送防汛抗旱值班信息和防汛抗旱值班通信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对接参与市防指应急工作组中的指挥协调组、综合保障组。


2025年市防办汛期值班工作机制

为规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汛期值班管理,遵循“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制定本机制。

一、值班时间、地点及状态

(一)值班时间。4月1日至9月30日,为汛期值班时间,如遇早汛等特殊汛情转入非汛期应急值班,时间另行确定。防汛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值班地点。市防办值班地点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二楼值班室,联系方式:值班电话0790-6415110,传真0790-6420753。

(三)值班状态。根据不同天气汛情形势,市防办值班分为日常值守、预警值守和应急响应3种状态。

日常值守状态:当气象预报无强降雨过程、无台风登陆影响我市,且袁河新余段、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支流无超警戒水位现象时,为日常值守状态。

预警值守状态:当气象预报有强降雨过程、预报台风登陆将影响我市,或袁河新余段、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支流出现超警戒水位或发生突发灾情险情时,为预警值守状态。

应急响应状态:当我市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时,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预案和市防指年度工作方案组成应急工作组联合集中办公,实行应急工作组联合值班值守。联合值班值守由市防办统筹安排。

二、值班组织

(一)市防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防汛值班工作,由市应急局防汛抗旱科、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等具体承担值班工作任务。

(二)不同状态值班人员组成

1.日常值守状态:市防办值班工作主要由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承担。防汛值班带班工作由当日带班局领导负责

2.预警值守状态:预警值守期间实行加强值班,市应急管理局派员加强市防办值班工作,防汛带班工作由当日带班局领导负责。必要时市气象局、市水利局、赣江下游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等其它防指成员单位派员加强防汛值班力量。

3.应急响应状态:应急响应期间视情实行应急工作组联合值班值守,增加防汛值班人员,防汛带班工作由当日带班局领导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市防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坐镇防办,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市防办值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值班要求

(一)密切关注天气形势。熟练运用防汛抗旱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及时主动收集汛情,适时查看雨情、水情、工情、墒情。当发生过程性降雨时,原则上要求每小时查看雨水工情不少于一次,遇短强降雨、预报河湖超警或市调度水库超汛限时,要加密查看频次,如遇异常情况(1小时降雨大于30毫米、2小时降雨大于50毫米、3小时降雨大于80毫米、连续24小时降雨大于100毫米、河道水位发生超警戒水位、水库出现超汛限水位等),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同时提交相关业务科室。并根据相关领导的要求和相关业务科室提出的处理意见抓落实。并及时向领导报告,根据预警条件督促基层防办落实防御措施。

(二)密切关注险情灾情,主动收集防汛动态。及时收集调度降雨区域险情、灾情、工程运行、群众避险转移、水工程调度及抢险救灾等防汛抗旱工作动态情况,作好记录,当发生工程(如堤防、水库、水闸、道路、桥梁、铁路、通信设施、电力设施等)险情、山洪灾害、城镇内涝受淹、因暴雨洪水导致人员被困及伤亡等灾害突发事件时,要及时核实情况,持续跟踪事件发展过程,按《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汛〔2020〕7号)规定上报险情、灾情报表和文字材料。

(三)及时接收掌握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部门)及县(区)呈报的各类信息;经初步分析后分类提交相关业务科室,由相关业务科室按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后,负责处理意见落实。

(四)及时发布转移预警,当接收到气象、水文等部门发布的专业预警时,第一时间向县(区)防指及市防指成员发送;当接收到气象、水文部门在发的过程强降雨、短历时降雨(6小时、3小时、1小时)预报及江河湖超警戒洪水预报、中小河流预警时,要第一时间向涉及区域的县(区)发送,同时,呈送相关业务科室分析研判,由相关科室根据分析结果,编制预警信息,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气象部门,及时向相关区域发布群众转移避险预警。

(五)加强对县(区)及相关成员单位防汛抗旱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根据降雨水情工情及预警信息,督促基层落实防御措施,特别是落实山洪地质灾害群众转移措施。

(六)每日值班信息编制及报送。以每日15时为时间节点,编发当日防汛值班信息;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时,以每日8时为时间节点,加编一期防汛值班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加编防汛值班信息。防汛值班信息以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名义报送,报送单位一般为:省防减救灾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防指成员单位,县(区)防指,每日值班信息由带班领导签发。

(七)来电来访来文处理。值班人员要实时做好来文来电来访处理及发文登记,重要来文来电来访及发文均要登记并及时按规定处理,对接收到的省防减救灾办、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领导的文件、指示批示;经初步分析后分类呈报相关领导,并同步提交相关业务科室,根据相关领导要求,联合相关业务科室按程序负责处理意见落实。详实记录来电来访内容,能回复的及时回复,一时回复不了的,请示带班领导,按要求回复。

(八)编制值班日志。每班值班人员在次日交班前应完成当日日志,值班日志内容包括天气概况、雨水工情、险情灾情、巡查抢险救援情况、领导指示批示、防汛抗旱工作动态、重要来文来电处理情况、处级以上领导相关防汛抗旱工作活动、重要会议、突发事件处理、带班领导、值班主任、值班人员等信息,余留问题需交下一班处理工作及其他事项。所有值班日志及时形成纸质和电子文件归类存档。

(九)交接班。每日8:00进行值班交接,正常工作状态下,交接班人员签字办理交接手续;预警值守状态交接班,介绍当日值班发生的主要情况、处理结果和遗留问题,指出下一班关注重点,交代待办事宜,签字交班;应急响应状态时交接班按照预案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十)值班信息管理,按照防汛抗旱信息归类,对已处理文件材料及时归档,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

四、值班职责

(一)带班领导职责

带班领导对市防办主任和市防指领导负责。

1.总体掌握全市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和抢险救灾等情况。

2.对接收的各类文件、信息和电话,提出办理意见,特别重要事项,请示防办主任及防指相关领导决定。

3.审定签发值班信息、工作短信息,签发有关文件,特别重要文件,审核后提交防办主任及防指相关领导签发。

4.根据降雨情况,督促基层带班领导落实防御措施。

5.接受或组织接受媒体采访,审定向媒体提供的防汛抗旱信息。

(二)值班人员职责

对带班领导负责。

1.密切关注全市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和抢险救灾等情况。

2.及时接收处理各类文件、信息和电话,向带班领导报告,按照带班领导要求落实,做好登记和资料归档。

3.编制预警信息、值班信息、值班日志、工作短信、及时应急性有关文件,呈带班领导审核。

4.根据带班领导要求,督促基层防办落实防御措施。

5.完成带班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并及时反馈。

五、值班纪律

(一)带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汛期实行24小时全天值班,按已明确的值班表按时到岗到位,不准空岗、离岗,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确因事需短时离开值班室的,带班领导向防办主任报告,值班人员向带班领导报告。如需调班,带班领导向防办主任请示,值班人员向带班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凡涉密文件材料处理必须做到密来密往。根据其密级按规定办理。

(三)值班人员接听电话要礼貌到位,简洁高效,不得占用防汛值班电话接打与工作无关的事,以免影响正常防汛信息的传送,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四)值班期间不准饮酒,值班期间不准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它娱乐活动。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值班室。

六、其它

(一)值班人员应加强学习,了解防洪度汛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熟悉防汛抗旱业务及应用系统的使用方法,熟练掌握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程序,胜任防汛值班工作。

(二)在非汛期,当气象预报有强降雨过程、或在非汛期由降雨导致涉水工程较大险情,根据工作需要启动非汛期应急值班。必要时市气象局、赣江下游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等其它防指成员单位派员加强防汛值班力量。

(三)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